掛車、貨車、箱車等車型所用的車身反光標識在粘貼時候應注意幾點:
車身反光標識均應粘貼在無遮擋、易見、平整、連續,且無灰塵、無水漬、無油漬、無銹跡、無漆層起翹的車身表面。
粘貼前應將待粘貼表面灰塵擦凈。有油漬、污漬的部位,應用軟布蘸脫脂類溶劑或清洗劑進行清除,干燥后進行粘貼。
對于油漆已經松軟、銹蝕或起翹的部位,應除去這部分油漆,用砂紙對該部位進行打磨并做防銹處理,然后再粘貼車身反光標識。
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后,不應影響本標準規定的車輛照明和信號裝置的性能。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后,不應在車身反光標識上鉆孔、開槽。
車身表面無法直接粘貼車材料身車身反光標識的粘貼方法的不同反光標識時,應先將車身反光標識粘貼在具有一定剛度、強度、抗老化的條形襯板上,
再將條形襯板牢固地粘貼或鉚接到車身上。